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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局召开邮政业“营改增”座谈会

    2013-06-20

  6月3日,济宁局组织市邮政局以及EMS、顺丰、申通、圆通、D速、宅急送等10余家快递企业代表召开了全市邮政业“营改增”专题座谈会。

  会上,济宁局传达了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营改增”的落实意见以及《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并给予讲解。各企业充分认识到了“营改增”的重大意义,但也结合自身特点探讨了“营改增”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困难:一是在上游增值税发票取得上,快递企业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运输成本、房屋车辆租赁费以及上交加盟企业结算成本等部分组成,其中人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为30%-40%,与加盟企业结算在35%左右,但以上成本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非抵扣项目;二是增值税税率问题,由于邮政快递企业实现“门到门、桌到桌”的服务,人力成本在运营成本中所占比重最大,为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试点范围上是否考虑单独应税;三是邮政企业业务种类多改革难度大,邮政企业“营改增”宜于“营改增”全面推行时实施,或者区别业务种类推进“营改增”。

  济宁局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组织有代表性的企业对经济数据和税收数据进行认真测算,做好“营改增”试点后企业负担、税式支出成本等方面情况的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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