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六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工作 2016-05-24
为进一步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邮件、快件安全,5月19日,济宁局联合市综治、公安、交通运输、国家安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加强全市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三项的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禁寄物品清单制度,全面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3个100%制度落实。二是提高寄递安全风范能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寄递企业严格按照《邮政业安全设备配置规范》、《快递行业安全操作规范》等标准的要求配齐、用好安全设施,健全安全操作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做好事故应急处置。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邮政业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部门职责,依法严肃处理违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行为,完善寄递渠道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寄递业信息系统落地使用。 济宁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行动,依法治邮,精准执法,确保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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