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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局“四项举措”规范寄递企业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2018-06-05

为进一步推动三项制度落实,确保青岛重大活动期间寄递安全,济宁局下发了《关于规范落实寄递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加强过机安检管理。

一是配置安检设备要达标。要求在处理场所配置微计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以及配套的消防、隔离、监控、报警、应急处置设备,确保满足“应检必检”以及发现疑似禁寄品处置需要。二是培训安检人员获资质。要求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适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技术培训,确保具备安检能力,获得职业资格。三是明确操作规程与制度。要求企业切实把好“安检第一关”,明确人员、部门、企业的职责,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做出安全检查标识,做好记录和信息保存,发现疑似禁寄品、一次未安检快件按规定处置。四是强化执法检查和考核督导,对违反法律规定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要求各企业加强网络内、企业内考核督导,确保禁寄品查堵在寄递渠道之外,发现疑似禁寄品按规定处置、启动应急响应。

济宁局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全力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全市寄递渠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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