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2013-06-27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综合文秘、机要、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资料、史志等工作; 2、负责组织承办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3、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4、负责外事、对外协调、固定资产、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和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5、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6、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日常工作; 7、负责机关公务员的招聘录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机关人员的调配与审核、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执法人员的招聘和规范管理工作; 8、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事项,负责局管干部因公出国(境)政审、因私申领出国(境)证件审批和干部监督工作; 9、负责人事、劳资、教育统计年报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10、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 11、负责邮政行业社会团体的联系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遍服务科(机要通信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普遍服务标准,依法监督邮政普遍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2、负责拟订全市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政策,推动建立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 3、负责全市企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备案和撤销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停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工作; 4、负责建立全市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监管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 5、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6、负责组织对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邮政服务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7、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等有关事项; 8、负责本地邮政特邀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9、根据省邮政管理局规定和要求,处理涉及邮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10、依法负责邮政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监管科 主要职责 1、负责邮政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2、依法组织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侵犯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等违法行为; 3、依法实行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 4、建立和完善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发布快递市场监管信息; 5、依法监管集邮市场; 6、负责邮政行业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 7、负责对邮政企业专用车辆使用的监管; 8、负责执行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措施,指导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承担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10、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保障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邮政行业禁毒、反恐等工作; 11、负责邮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承担12305申诉中心工作; 12、负责处理快递等服务质量投诉和举报等有关事项;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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