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局启动实施“党员量化记分管理”工作 2017-06-01
日前,按照邹城市委组织部要求,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邹城局党支部正式启动实施“党员量化记分管理”工作,实现党组织对党员履职情况和党性状况评价真正的“量化考核”。 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特点,支部细化制定了《党员量化记分标准》,明确将党员考核分为“基础分+加分-减分”三个部分。其中基础分考核的设项内容主要以党员在落实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应做的工作、应尽的义务为记分项;加分项考核以党员在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参与奉献社会以及立足本职做出突出成绩等为加分依据;减分项以未完成基础分相应情形,出现工作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为依据进行相应减分。在具体实施中将按照“民主公开、奖惩结合”的原则,将党员量化记分管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能主动亮明身份、记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党员,由支部进行诫勉谈话;对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将根据《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要求,稳慎进行组织处置。 为推动工作扎实开展,邹城局明确了一名记分管理员,负责对支部党员记分进行汇总及管理。每年年底,每名党员的记分情况将经过逐级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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