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7-28
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日,济宁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最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上,通过对《条例》的指导思想、问责的原则、问责的权限、问责的责任、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问责的程序等方面内容系统的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特别明确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重要含义。会议要求,济宁局全体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全市邮政管理工作实际,带头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切实做到敢担当、争作为。一是要认真学习讨论,规范工作行为。全力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到邮政管理工作一线,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切实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等问题;三是要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自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身作则,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全体与会党员干部表示,要以学习《条例》精神为契机,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济宁局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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